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
日期:2018-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述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二、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预算02表)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预算03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4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07表)
(八)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预算08表)
(九)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0表)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职责
(1)为朝阳区引进、评定和培养国际高端商务人才,落实市区有关政策精神,大力推进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区建设;
(2)研究提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3)全面推进各类商务人才发展,建立需求征集发布平台,收集整合区域国际高端商务人才信息;
(4)组织高端商务人才引进的评审认定和资助工作;
(5)承担高端商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6)组织实施高端商务人才培训交流工作;
(7)宣传高端商务人才政策,落实相关工作。
2.机构设置
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1人,实际9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研究提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全面推进各类商务人才发展,建立需求征集发布平台,收集整合区域国际高端商务人才信息;组织高端商务人才引进的评审认定工作,承担高端商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高端商务人才培训交流工作;宣传高端商务人才政策,落实相关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41.68万元,比2017年290.61万元增加151.07万元,增长51.98%其中:财政拨款441.68万元,比2017年290.61万元增加151.07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78.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45%,比2017年47.61万元增加131.07万元,增长275.3%。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新增6名职工。
(二)项目支出预算26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55%,比2017年243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8.23%。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6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0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发展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